劳务分包资质有效期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4-29 60 0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是从事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所需的资质许可,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条件。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是指承接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时需要具备的资质许可。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条例》规定,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应当符合甲级资质的条件,其中包括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公司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劳动力资源。另外,工程劳务分包企业还需要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在申请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区有关规定执行,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证明。办理流程一般包括现场审查、申报、初审、复查、公示、发证等环节。取得工程劳务分包资质许可之后,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程劳务分包业务。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进行延续?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条例》规定,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届满前,企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原颁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审查。延续申请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至少提出60天,并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文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可以予以延长资质等级有效期三年。若未能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或者不能通过延续审查的,工程劳务分包资质将自动失效。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是从事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所必须具备的资质许可,需要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取得资质许可后,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业务;资质有效期届满之前应当及时进行延续审查,确保资质的持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是否需要年检,多久年检一次

全国各大城市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都是需要年检的,需要延期申请,劳务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是五年,五年后要提前3到4个月申请延期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三年。

劳务分包: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劳务单位不分资质等级)

譬如: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且劳务公司不可以将承揽到的劳务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避免劳动纠纷的诀窍:

1、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告知,提前沟通!要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且要好好沟通!不能立即辞退!否则对方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会面临赔偿!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要在两周之内与劳动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然一但发生纠纷要赔偿人家双倍工资!所以为了避免,作为HR一定要按时给劳动者签订合同,避免经济纠纷!

劳务分包资质什么时候取消

劳务分包即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近年来,建筑劳务行业进入整合期。国家开始注重对建筑用工的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性文件。自 2017年就发布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些制度文件的出台对传统建筑劳务用工管理模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此次重庆试点取消劳务分包可以洞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改革势在必行。

劳务分包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劳务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如违法分包、转包现象;建筑用工性质单一,专业技术工人匮乏;此外还有建筑工人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在最近几年的发展中,已进入瓶颈期,甚至对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一、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现象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违法分包、转包等现象开始屡见不鲜。一方面,部分建设工程承包人为追求不正当利益,往往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由此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建立较晚,全国大部分地区都缺乏相应的地方法规规章,现行法律法规对肢解发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的界定不够明确。使得建筑企业在交易时无章可循,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时无法可依。

二、缺乏相应专业人才

目前,国内施工现场劳务分包的管理人员平均文化不高,施工主要靠经验进行,缺乏理论知识,对一些重点工程和难点工程,分包的管理人员就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此外,由于分包管理人员大多没有经过培训,缺乏质量、进度和成本的“三控”。

三、农民工权益未得到保障

由于农民工队伍具有庞大松散,流动性强、教育水平不高的行业特点。使得部分劳务分包企业随意用工、违法转嫁经营风险的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个别企业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无规范的劳动合同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现行制度无法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保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不仅影响了农民工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农民工群体向产业工人的转化。

如何开展劳务分包改革?

一、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

随着劳务分包的改革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向实体型、专业化方向发展将是未来的大趋势。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要抓住机遇、加强基础管理,确定发展方向,提升企业软实力,顺利实现转型。此次重庆试点从两个方面着手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

转型为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支持有一定规模和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引导小型劳务企业转型为专业作业企业,做专做精专项业务,成为建筑用工主力军。鼓励支持劳务企业加强与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合作,或转型为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专业作业子公司。

二、培育企业自有工人和专业作业企业

目前,建筑行业存在从业人员门槛低、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不高、老龄化严重、企业归属感差、技能培训不足、劳动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重庆试点此次提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培育企业自有工人。

大力培育企业自有骨干工人队伍,提升自有工人技能水平。建立能够满足施工基本需要的“带工匠”“把脉师”等自有班组长及主体工人队伍,重点培育测量工、检测试样工等高技能为主的自有骨干工人,建立相对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

积极发展自有专业作业企业。鼓励和引导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成立全资专业作业子公司,或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对现有劳务企业进行控股或参股,发展为自有专业作业企业,建立稳定的用工渠道和用工关系。

三、进一步保障建筑工人权益

针对建筑工人群体,此次试点工作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待遇。一方面,健全自有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同时,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探索适应建筑业特点的公积金缴存方式,督促企业依法为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另一方面,逐步提高建筑工人社会保险覆盖率。督促企业将自有工人依法纳入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企业要配合工人做好跨地区、跨制度流动时养老保障权益的转接和续保工作,在此基础上优先确保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100%。

四、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为全面强化质量安全管理,重庆市在推行试点工作做了以下几点部署:

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全市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对建筑工人经过必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在信息库中加以记载后,方可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压实总承包企业主体责任。总承包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和工人工资支付等负总责,同时总承包企业要对所用工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承担连带责任,对因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造成的拖欠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实施建筑用工“红黑名单”制度。构建建筑用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诚信管理体系,将专业作业企业和建筑工人纳入诚信评价,实施“红黑名单”管理。

目前,陕西、安徽、浙江、山东、江苏、黑龙江等地已先后取消或试点取消劳务分包。此次重庆试点取消劳务分包、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建立企业自有工人自有专业作业企业。不仅积极响应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也为其他试点城市劳务改革提供了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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