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程资质承诺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3-12 264 0

建筑资质审批告知承诺有必要吗

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试点地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文件下发后,包括深圳、山西、陕西、浙江、广东、青岛、南京等地在内的多个省市地区相继发布政策响应“施工图审改革”试点。

这是自2018年国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建设工程领域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探索。其主要目的在于取消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施工图审查从行政审查到市场自审的机制优化。

“取消施工图审”一经提出即在行业内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尤其在今年的两会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王翠坤专门提出“坚持工程设计审查制度,守住建筑结构安全底线”、江苏代表团戴雅萍提出“完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时间,施工图审改革上升为两会热议话题。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目前国内施工图审改革在试点探索应用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两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同样掷地有声,相较于各地大步伐推进施工图审改革,其配套风险保障制度却发展缓慢。

1、风险保障:告知承诺制+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取消施工图审”为何会引发行业内的广泛关注与热议?原因在于“施工图审”长期作为守卫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道重要关口,骤然被“取消”,势必引发严重的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进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这不仅影响着建筑行业的良性发展,还影响着社会生产生活的稳定有序进行。因此,推进施工图审制度变革,配套风险保障制度必不可少。

对此,国务院给出的意见指导是“实行告知承诺制”、“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以此作为重要的配套风险保障制度推进“施工图审制度改革”。此外,各地在试点探索中也创新出不同的风险保障举措,保证施工图审制度改革的有序稳定进行,如山东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深圳“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但从客观上看,上述配套风险保障制度的推进速度与程度,都远远落后于“取消施工图审”的试点推进落实。无论山东、深圳抑或其他试点地区,在快速推进“取消施工图审”的过程中,都缺乏完善、成熟的风险保障制度。

告知承诺制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重点是将对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管重心,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移,以此最大限度缩减事前行政审批时间。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理论上,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但目前,各地政府普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对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承诺履行进行核查。相较原有的施工图审查(全部覆盖),告知承诺制下的在线抽查(部分覆盖)显然更具风险性。

此外,告知承诺制下的信用承诺机制对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较强的依赖性,但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秩序仍有待进一步规范,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形成强有力的信用监管约束,影响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建设活动主体的承诺履行。

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取消施工图审引发广泛行业关注与热议的主要原因之一,还在于其对工程设计行业造成的严重从业风险。

实务中,施工图审不仅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也是设计人员应对建设单位各类不合理设计要求,降低自身设计责任风险的有效保障机制。一旦失去“施工图审”的约束,处于强势“买方”市场地位的建设单位将更加肆无忌惮的插手工程设计,令工程建设面临严峻的质量安全风险,也令“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之下的设计人员面临严重的职业责任风险。

当然,一些地区在试点政策中曾提出“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以此约束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保证工程设计的规范独立。但从目前的政策执行来看,仍然缺乏明确、具体、严格、可落实的措施规定。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既缺乏一定的市场公平性,也难以改善建设单位对于工程设计质量的负面影响。

2、推进“保险+”的配套风险保障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省提出的“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实际上为施工图审改革建立有效风险保障,提供了思路方向——运用保险机制应对图审改革带来的工程质量安全与设计责任风险。

勘察设计责任保险,主要为应对勘察设计人员的职业责任风险,是山东省推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的一项制度保障措施。即“勘察设计责任保险+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事实上,这种保险保障模式可以进一步扩展至整个施工图审制度改革领域,依据不同类型的风险需求,建立不同的保险保障模式,以工程设计质量风险为例: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设计质量风险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的保险。

所谓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即是指包括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

通过概念定义可以看到,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能够很好的应对施工图审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工程设计质量风险。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后,建设工程若因设计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即可通过保险理赔获得相应的经济损失补偿。

此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一大亮点即是引入了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保险公司自有质量风险管理或专业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各个时期(包括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风险。

目前国内施工图审改革在试点探索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客观上施工图审改革仍面临多方面的风险威胁,亟待建立更为完善的配套风险保障制度。山东省提出的推进“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为施工图审制度变革提供了有效的风险保障思路,值得各试点地区进一步探索挖掘。

外地装饰企业入青岛施工备案条件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规范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的服务与管理,促进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的诚信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管理(一)办理条件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申请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以下简称《入青信用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按规定在本市设立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并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计划生育管理等相关手续。 2、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企业,入青施工须持有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 3、在本市有已购买或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正式独立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专业承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办公场所须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安装并开通固定办公电话、传真,并具备上网办公条件。 4、入青管理人员须配备齐全且为本企业正式职工,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并按规定办理"建管亲情卡"。入青管理人员包括:驻青机构负责人和驻青的技术、财务、经营、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持有有效证书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预算员、统计员等。(二)办理要求《入青信用证》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本企业正式管理人员办理。办理《入青信用证》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表》(网上填报并上传到市建管局确认后打印,网址:www.e-qdpm.com)。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 4、进鲁施工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山东省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 5、入青人员的任职文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驻青机构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入青人员中含一线劳务工人的,须提供为劳务工人办理的"建管亲情卡"和"爱心工资卡"(以下简称"双卡")、入青劳务工人花名册和劳务工人的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书、特殊工种作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自有劳务工人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还须提供本企业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属已购买的办公场所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办公场所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8、企业对驻青机构的委托(授权)书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驻青机构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 9、企业在本市办理工商、税务、计划生育管理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上述材料时,应当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采用复印件的须使用A4纸双面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核实上述材料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查验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办公场所并核实入青人员到位等情况。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驻青机构负责人员、驻青地址、驻青联系电话以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注册建造师、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工长等发生变更的,应当按规定在变更后七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需延期使用《入青信用证》的,应当在《入青信用证》到期前三十日内,持《入青信用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延续手续。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退出本市建筑市场前,须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企业退出本市建筑市场公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后,缴回《入青信用证》。二、实行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一)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担保人须为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本市建筑业企业,且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担保人须在担保函中明确承诺对被担保人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全责及全额支付担保。(二)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须由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法人企业)在本市指定银行存入规定数额的款项,由存储银行出具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证明。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不得低于50万元。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投诉上访的,第二年度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比上一年度增加一倍。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需办理完结退出本市建筑市场手续后,方可提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三、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入青人员的岗位证书须按有关要求核验后,录入本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数据库。施工现场应存放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原件备查。(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施工项目部须配备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并须人证相符。(三)劳务分包企业须按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经专门机构考核合格的劳务工长,负责现场劳务工人的登记、考勤、工程量签证、工资核算及发放等工作。四、规范工程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一)工程分包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发包企业与建筑分包企业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包工程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分包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将工程再行分包,不得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分包合同。(二)入青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劳务工人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劳动报酬(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条款,要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支付办法等内容。合同一经签订,双方要严格履行。五、规范"双卡"和工资支付管理(一)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劳务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为其办理"双卡",并发放到每个劳务工人手中。在施工现场应当使用"建管亲情卡"进行刷卡考勤,并使用"爱心工资卡"发放劳务工人工资。(二)入青建筑业企业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初对劳务工人上一月份完成的工程量、应发工资数额等进行审核,并在施工现场公示后,由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核实、汇总后按规定格式于每月十五日前上报至全市"双卡"管理数据库,同时将本企业所有劳务工人上一月的实发工资数额按要求格式报管理银行,办理工资发放手续,通过管理银行将劳务工人工资发至"爱心工资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扣留"爱心工资卡";严禁将工资发放至班组再行发放或由他人无合法手续代领劳务工人工资。六、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制度(一)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同等纳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范围,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市场行为、合同履约、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二)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辖区内承接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应当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入青信用证》,到市建管局办理工程业绩登记,接受动态监督检查。(三)对严格守法、业绩突出的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四)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入青信用证》,并通报有关部门: 1、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参与围标、串标的; 3、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为C、D级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给予扣分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时收回《入青信用证》,并予以预警谈话、通报批评: 1、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为B级的; 2、因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款或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的; 3、未按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分包或材料、设备招标的; 4、参与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投标的或不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的; 5、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6、未按规定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办理证书核验的; 7、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登记的。本通知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如何办理安防工程资质(三级)

安防资质所需要的材料和流程: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

2、近两年承担过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

4、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5、需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北京安防资质办理都是从三级开始办理的,逐步升级到一级。其他地方的安防协会会根据企业规模和能力适当调整,有的可以直接办理一级资质,具体说办理三级安防资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2、近两年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

3、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4、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6、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7、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8、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9、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拓展资料

安防资质主要是指安防工程的工程资质。安防资质的申请及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

安防监控系统是一门被人们日益重视的新兴专业,就目前发展看,德施曼安防系统工程应用普及越来越广,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几乎所有高新科技都可促进其发展,尤其是信息时代的来临,更为该专业发展提供契机。

参考资料:安防工程资质_百度百科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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