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资质办理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4-29 96 0

怎样办理施工许可证

问题一:如何办施工许可证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请采纳。

问题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及怎么办理每个地区管理者要求不同,可以去当地主管部门网站上找下办事指南,上海的你参考下

五、审批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ciac.sh),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并下载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受理部门办理。

申请保密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ciac.sh),无需网上申报直接下载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直接到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新建

扩建

改建

房屋装修(不改变结构)

城市基础设施维修

份数

纸质/电子文件

要求

1

施工许可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建设单位)进行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并下载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保密项目无需网上填写。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筑工程项目表);

复印件(原件复核)

1

纸质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3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及承诺书;

复印件(原件复核)

1

纸质

提交房地产产权证的建设单位,需同时提交项目实际内容与房地产产权证表述一致的承诺书。

4

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复核)

1

纸质

由银行出具,无指定银行限制。

5

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复印件(原件复核)

1

纸质

6

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

问题三:哪些建筑工程需办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如何? 1999年 10月 15日建设部令第 71号发布,根据 2001年 7月 4日《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

问题四: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的规定略有不同。主要是甲方提供。

问题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一、申请人提出申请二、需提交的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贰份(原件);2、立项批文和投资许可证;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原件);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中标通知书或洽谈确认单;7、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副本(原件);8、资金证明(原件);9、质量监督委托书;10、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营业执照、本工程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情况;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13、施工组织设计(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名册);14、项目经理证及项目经理手册、联系电话;15、图纸审查批准书和审查合格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原件);1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承诺书;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预付情况和支付计划证明(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原件);18、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金登记备案表;19、提交定额测定费收据复印件;20、法律法规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到建筑工程管理科办理四、建筑工程管理科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资料符合要求,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问题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6)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8)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9)人防部门出具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10)法人委托书;

(11)分类填报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用)。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原件;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掘路、占道许可手续(涉及掘路、占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托书。

3、装饰装修工程,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仅外立面装修时提交);

(3)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还需出具租赁协议复印件、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装修证明);

(4)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理合同备案表(依法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交);

(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7)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8)法人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以上办理流程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可以到地方办证大厅咨询。...>>

问题七:有哪些工程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本条第一款规定了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建筑工程的范围。按照这一款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在开工前都要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由于小型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少、建设规模小、施工相对来说比较简单等特点,没有必要都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也管不过来。因此,本法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个限额,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施工不需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可以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是建设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准予开工的文件。为了避免出现同一项建筑工程的开工由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多头重复审批的现象,本条规定对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至于哪些建筑工程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工报告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则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也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项目法人已经确定,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审查核定和批复,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总体网络计划已经编制完成,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供图协议,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工

问题八:施工许可证办理办法是怎样的?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相关依据:(一)、在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

三、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五)、招标(定标)备案书(附中标/定标通知书);

(六)、建设单位开户银行依法出具的资金证明(工期一年内为投资额的50%,工期一年以上为投资额的30%);

(七)、已备案的施工(监理)合同;

(八)、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安全报监表;

(九)、施工组织设计;

(十)、有拆迁的,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第三条规定的全部材料,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材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五、开工有效期及延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六、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问题九: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参见《建筑法》第八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另有一些附加要求。

房屋建筑维修需要什么资质

房屋建筑维修资质:

1、劳务企业资格准入承诺书。

2、企业简介。

3、劳务企业资格准入申请表。

4、本企业与其他公司合作经历及信誉调查。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资质证书复印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复印件(北京市内项目)。

12、反映劳务企业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等方面的证明资料原件。

13、劳务企业自带施工机具明细表。

14、自带机具发票复印件或自带机具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15、劳务企业关键岗位(安全、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16、劳务企业关键岗位(安全、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岗位复印件。

扩展资料:

房屋建筑维修法律规定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6、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基础结构工程50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保修期

房屋维修需要什么资质

问题一:建筑行业有房屋维修相关的资质证书吗在百度输入西部建筑网,进建筑施工频道。关于施工类的资质里面都有

问题二:房屋维修加固需要什么资质当然有,没有资质做加固,你放心嘛?就和土建资质一样没有去造房子你敢住嘛?你说的属于特种专业资质,不分等级!我单位就是加固公司,无锡中建恒固结构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问题三:房屋维修需不需要施工资质需要找有资质的人员施工

问题四:房屋维修改造加固需要什么资质设计院是甲级设计资质加固资质是特种工程承包专业资质(不分级),企业的营业执照。结构加固(房屋加固也属于结构加固)工程必须是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结构加固属于特种专业工程,进行加固的施工属于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是指没有列入各类专业工程的其他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的起重吊装、特种防雷技术等。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问题五:维修房屋需要什么手续带着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先到当地县城土地管理局规划科办理房产规划许可证,再把证明拿到城管局(防止城管找麻烦),整完房子去房产局换一下新的房产证就行了。

不过我们那农村一般都是自己家直接翻盖了,除非房产比较值钱才去土管局办理的。

问题六:房屋维修服务公司如何注册?需要什么专项的资格证吗详细情况,可以百度万祺商务

问题七:建筑外墙房屋维修需要什么资质注册资本最低是10万元人民币,合伙制公司注册资本最低是3万元人民币注册建筑公司流程:1、劳务企业资格准入承诺书。2、企业简介。3、劳务企业资格准入申请表。4、本企业与其他公司合作经历及信誉调查。。5、营业执照复印件。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资质证书复印件。8、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9、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复印件(北京市内项目)。12、反映劳务企业施工能力、业绩和信誉等方面的证明资料原件。13、劳务企业自带施工机具明细表。14、自带机具发票复印件或自带机具租赁合同书复印件。15、劳务企业关键岗位(安全、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16、劳务企业关键岗位(安全、质检、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岗位复印件。

问题八:住宅维修工程是否要有资质施工单位必须要有的,工程小的话最少得有个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资质二级

问题九:房屋修缮涉及到哪些部门和法律,需要哪些证件?临街门面房修缮是要到环境监察队去申报的,如果要扩大面积,营业面积就要到房产监察去申报!其他就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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