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 资质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5-30 61 0

刻章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刻章公司需要的资质如下:

1、刻公章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这是刻公章公司的经营活动凭证和市场准入证件;

2、刻公章公司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这是刻公章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类审批证件;

3、刻公章公司的从业人员资格证,就是从事刻章行业的资格证明。

开刻章公司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有注册资金;

2、有股东或合伙人;

3、有员工、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

4、有公司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5、有机器设备等各种办公用品。

开刻章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治安责任承诺书和各地统一制发的行政许可审批表;

2、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一致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其中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应当提交所有住户同意共用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经营责任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照,其他从业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省外户籍人员,还应提交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相关犯罪证明;

5、经营场所(含库房)地理位置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示意图;

6、刻章设备清单;

7、安装使用江苏省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凭证;

8、样章送检报告等具备刻制符合国家标准(GA241 9-2000标准)公章能力的证明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申请开办公章刻制企业,由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受理,并在5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在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省公安厅批准后,设区市公安局在10日内组织现场审验;符合条件的,由设区市公安局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刻章资质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以北京市为例说明:一、公安机关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为市以上单位,市属各部、委、办、局,各区县委,区县人大、政协,区县政府,驻京军事单位各级党委、所属部门、驻京部队及军队所属企业单位,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境外在京独资的企业,全国性各类公司的公章及外省市来京刻制印章的审批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其他单位公章的审批按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地公安分(县)局负责。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去承制公章的刻字社、厂刻制公章。二、刻章换信应办理的有关手续: 1.企业单位公章的审批手续: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需持上级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章样一式两份;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参股股东中无法人股,即全部为自然人参股的应由法人代表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章样一式两份;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持中方合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外商独资企业。需持所在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企业分支机构用章。需持企业单位介绍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章样一式两份;企业内设机构用章。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并依经营范围设立部门。其中,单位党委、工会、人事、保卫部门用章需持上级单位相关部门介绍信。同时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 2.事业单位公章审批手续:在京的中央、全国人大、政协、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和相当部级以上的党政机关;本市市属各部、委、办、局(含相当局一级的公司),各区县委,区县人大、政协,区、县政府,持上级机关证明信;驻京军事单位各级党委,持上级政治部门证明信;驻京军事单位的所属部门、驻京部队(含军队所属的编外企事业单位),持上级军务部门的证明信;北京市经依法批准或者名称变更的事业单位,持上级单位介绍信,同时需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章样一式两份;各级机关成立机构,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及上级机关批准文件。 3.社团印章的审批手续:社会团体依其级别到相关民政部门办理,然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4.外省市单位来京刻制印章,持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的证明信。 5.举办大型活动、书报刊印章、电视剧制作用章审批手续:举办大型活动用章。举办全国性的大型活动刻制公章,需持归口部级以上单位批准文件和介绍信、章样一式两份;举办市级的大型活动刻制公章需持归口局级以上单位的批准文件和介绍信及章样;书报刊印章。持新闻出版局核发的登记证和介绍信、章样一式两份;电视剧摄制组的印章。持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核发的电视剧许可证、介绍信、章样一式两份;专题摄制组的公章。持相关部委的批件和介绍信。三、审批时限:公安机关经审核登记后,对符合条件的,当即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由指定刻字厂刻制;不符合条件的,应告知予以补办的事项及要求。

刻章店需要什么手续怎么申请

经营印章刻制店户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业人员持有营业地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二)拥有相应数量经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刻章企业考核合格的刻章技术人员;

(三)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承制国家机关印章的,还须备有保安工房和成品保管室。

一般是政府指定的刻章店面去刻章。需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税务登记正本及复印件

4、申请书(法人签名)

5、委托书(法人签名)

6、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本

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1、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3、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一、刻制党政、国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公章,一律凭本单位的上一级领导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安机关审查后,发给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证明等,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公章。学校刻印章,必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县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厂刻制。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经该社团总部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后,由地方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制发。外地单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须到该单位原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介绍信或证明,然后凭此介绍信或证明再到刻字厂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换取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

二、刻制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章、合同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帐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需凭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签发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三资企业刻制上述印章,需凭营业执照和《三资企业备案证》,如果企业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必须执中方开具的介绍信,到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刻制印章通知单或介绍信,然后凭着通知单或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厂或刻字店刻制。刻章需到持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制单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属违法行为,所刻印章无任何法律效力。

第四条凡申请经营印章刻制业的,单位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个人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申请承制原子印章的则须经国家轻工业部工艺美术总公司批准),报当地县(市、区,下同)公安机关对营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承制原子印章的报当地市(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领取《印章刻制业许可证》,赁该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准营业。

跨县经营印章刻制业的,须持派出单位或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经营地的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业手续。

如果是想刻章,则写一个刻章的申请给公安局,将所需要刻的印章,以文字写在申请书的附件上(司章、财务章、合同章、部门章等)。有专门一个窗口受理,当场备案审核后,指定一个刻字社。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草案)》

第十七条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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