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资质转让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4-28 26 0

医院扣留执业证合法吗

不合法,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要求返还执业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执业医师证的用途:

1、可升职加薪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判断医师是否具有从医资质的最主要标准。

一般各大从医单位是依据执业医师资格证来判别人才,只有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才会得到录取的可能。即使一些小型诊所录取相关专业的人员,如果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那么此人在工资和待遇方面就不会得到公正的对待。只有获得了执业医师资格证,才会被给予正常员工的对待,以及加工资。

2、可积分落户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现都已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虽然临床执业医师并没有与户口直接挂钩,但获得执业医师证书在居住证积分落户中可以起到非常重大的作用。

3、可开诊所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可以开诊所的。

但是没有证书不可能独立从事医疗活动。从国家规定来看,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考生就可以从官方意义上的「赤脚医生」转变为正规医师。考生可凭证书资质,开办个人诊所。在开办个人诊所方面,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是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的。

医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合同管理工作,维护医院正当权益、保护医院利益和规避合同风险,促进医院对外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活动的开展,规范合作行为,确保合同履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医院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与外单位以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义签订的经济、技术、医疗、科学研究等合作的所有合同。

第三条医院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监督和合同档案管理等。

第二章职能部门合同管理的分工

第四条医院根据业务类型对合同进行分类,授权相关部门对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即授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进行管理。

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合同业务为:

一、人事处负责医院人事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

二、设备科负责设备及医用耗品的采购及维护等合同的管理;

三、财务处负责金融业务往来合同的管理;

四、后勤处负责基建、修缮、房屋租赁、物资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五、药学部负责药品、试剂采购等合同的管理;

六、科教处负责各类专业培训、合作办学、科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等合同的管理;

七、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管理及全院合同的协调工作。

其它未列明的合同原则上按管理职能归属相关科室管理。

第三章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管理

第五条医院所有对外合同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zz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遵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签订,确保医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对所管理的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审查合同他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具体包括:

(一)营业执照。重点审查拟定的合同标的`是否与营业执照核定的业务(经营)范围一致,营业执照的年限及年检情况等;

(二)从事合同项目的资质证明等;

(三)合同他方的法人代表身份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四)必要时要求合同他方提供主要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负责起草或审核合同草案,组织相关人员与合同他方进行合同谈判,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按医院要求组成项目小组,对合同条款进行把关;

三、负责对合同基本条款的完备情况进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他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址或住址、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合同期限、履约地点和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仲裁和诉讼等;

四、负责或协助处理合同纠纷;

五、负责签订补充合同或变更合同。

第七条合同初稿由职能部门起草后,经各相关部门会签、定稿,主管部门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定稿后的合同,由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报院长审批并组织签订,重大合作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人民币以上或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的合作项目)须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各类合同的补充及变更照此程序办理。

第八条非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未经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医院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医院签订任何合同。

第九条对外合同一经签订,主管部门负责跟踪落实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监督合同他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重大合作项目须每年检查合同落实情况并将书面总结呈交分管院领导。

第四章印章、合同档案和合同备案的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在订立、变更、解除合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若有需要,可申请合作“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章。

第十一条“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印章以及法人代表章由院长办公室妥善保管、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符合规定审批程序的合同,方可加盖“zz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同专用章”,履行登记手续,连同审批、会签、《授权书》等资料一并留档备查。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份数视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完毕,正本合同由主管部门保管,如涉及款项结算事项的,其中必须有一份标注“财务”专用字样的合同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各职能科室按照合同的分工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相关资料的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档案整理立卷后,凡保管期在16年以上(含16年)及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合同档案,移交院办综合档案科保存。

第十五条部门保管的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

一、执行期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10年;

二、执行期在10年以下5年以上(含5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5年;

三、执行期在5年以下1年以上(含1年)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3年;

四、执行期在1年以下的合同,合同档案保存期限为合同期满后2年。

第五章合同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医院成立由院办、监察、财务和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合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院办负责牵头与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医院各部门所管理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未按本办法规定报批、审核、备案,擅自对外签订合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科室或个人在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要财物或收受贿赂,医院视情节严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相抵触,一律以法规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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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房产能转让给个人吗

国有单位的不动产经批准可以出售,办理过户手续时与其他房产手续是一样的。

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个人的交易程序

甲方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码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3、单位上报主管上级出售房产的申请文件及主管上级同意出售房产的批复文件(原件)。

4、单位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委托书(制式表格)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乙方所需资料:

1、购买者身份证明(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购买者准备私章(用于填表)。

3、若购买者不能到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或委托律师函(由合法律师机构出具,律师签字盖章),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双方共同提交资料:

1、房地产买卖契约(制式表格)。

2、房地产买卖审批书(制式表格)。

3、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制式表格)。

备注:

1、权利人、申请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交合法监护人证明(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经纪机构代理的,需审查经纪资质,提交委托代理合同。

3、商业性拍卖需提交拍卖公证书及拍卖成果确认书原件。

4、以房地产抵债的需提交抵债协议或合同。

办理程序:

(一)、外勤负责对存量房的交易关系进行核实并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手续齐全移交内勤;(2个工作日)

(二)、内勤复核无误后办理收件手续;(半个工作日)

(三)、外勤签署调查意见后移交科长;(一个工作日)

(四)、科长审批后移交主管领导审批;(一个工作日)

(五)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半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住房转让手续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收取。房改房首次上市的减半收取(每平方米3元)。

(二)、非住宅转让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

正文:

审核内容:

(一)、权证是否相符。

(二)、是否空房转让。

(三)、产权有无限定条件。

1、是否有司法查封;

2、是否有拆迁冻结;

3、是否设定抵押;

4、其他限制条件。

(四)产权有无纠纷。

(五)有无遗留问题。

(六)证件是否齐全。

(七)乙方是否符合购房条件。

(八)买卖契约签订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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