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改革2017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4-28 87 0

2017年国家对建筑行业政策 2017建筑行业政策怎么样

一、新规盘点

自2014年11月住建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住建部密集发布了六个关于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文件,虽然具体规定上前后还是有一定的出入,但总体思路始终保持一致:放权简政,促进市场竞争。六个新规的核心内容梳理如下:

以上六个新规从逻辑脉络上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核心,新近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下简称《资质通知》)是在“简政放权,促进竞争”思想指导下对前述三个规定的进一步调整,一方面促进了资质管理改革,另一方面为了保持建筑业稳定也调整了一些较为严格的做法。

二、资质相关规定的回顾

《资质标准》、《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分别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切入点,共同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整顿行业乱象,促进行业发展。

《资质标准》相对于2007版标准,基本框架不变,专业和人员方面则调整较多:专业方面,总包序列不变,专业分包裁减合并,取消土石方、门窗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施工序列等;人员方面,合理设置标准指标,考核建造师标准,细化建造师分类,加强对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

《管理规定》下放相应审批权,明确由各省住建厅的审批程序由各地方决定,取消立项、增项,改为平行。同时,大量压缩考核材料,对资质增项、注册建造师的实践情况和业绩水平进一步细化规制,且强化了资质审批机关的法律责任。

《实施意见》是《资质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规定换发新资质证书,住建部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联合监督考核。笔者认为这个文件的核心在于规定了资质换证进行实质审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符合标准的方允许换证,并规定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的上限。此外,还对之前《资质标准》中没有说明的特级资质企业标准进行了规定。但此次新规将资质换证改为简单换证,新规定的特级资质企业承接工程的合同金额标准也被取消,否定了《实施意见》的做法。

二、《资质通知》解读

最近,住建部连续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87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对此,住建部表示,此次发出的两份通知总体上属于同一内容,出于同一目的,即简政放权、优化资质管理,前者是落实后者的具体措施及做法,此次调整的核心为后者。《资质通知》基于简政放权、优化资质管理做出了如下调整:

简化施工总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申请指标。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此项调整旨在简化施工总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申请指标,即对已获奖项的考核指标大幅放宽,尤其直接规定取消较为彻底。考虑到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核心在资产、资金、人员,而获奖项不在此列,就容易理解了。

取消合同金额硬门槛,促进市场竞争。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此项调整可谓《资质通知》的核心,合同金额硬门槛的取消,将鼓励优质建筑业企业参与更广泛的市场竞争。从规范建筑业角度来说,各个资质等级已经从技术角度对于企业承接工程范围进行了规范,设置合同金额限制显然的反市场的,而放开此等限制,实际上只是行政权力的合理归位。

放开钢结构工程一级资质承包范围。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调整换证过渡期,资质换证改为简单换证。将《实施意见》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管理规定》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实施意见》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调整换证过渡期中,值得注意的是:一,所谓具体换证要求,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二,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失效。资质换证改为简单换证,实际上取消了《实施意见》规定的对换证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的实质性审查,减轻了核准机关和换证企业的压力,从而也为缩减过渡期市场,提前完成全部换证提供了条件。

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取消过多检查和5个类别的上限限制。取消《实施意见》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的只是取消了对既有资产和人员的检查。

通过以上详细解读,笔者认为建设部新规并非网络盛传的“取消建造师制度”,而只是简化资质换证的手续。从建筑业发展和国计民生角度看,建造师制度非但不会取消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挂靠一直是不允许的,即使短期内难以杜绝,但接下来会逐步采取措施,治理挂靠现象。

四、行业影响

总体来说,《资质通知》的发布对于建筑行业以及建筑企业是利好消息,笔者认为主要影响如下:

(一)改换证审查为简单换证,换证中取消对于资产、人员的实质审查,给建筑企业换证减负,过渡期内建筑企业的资质将不会因为不符合新的资质标准和资质规定而丧失。取消对企业资产的考核,对于集体企业是大利好,因为很多集体企业固定资产无法评估,且无法像股份制企业那样增资。取消主要人员考核,仅仅一个总承包三级企业至少可以省下一二十万的社保费用,企业可以不要像前期那样急切找高价证书挂靠了。但是,《资质通知》还规定“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前述动态核查即为年审,在年审中要求各省建设主管部门严格审核资产、人员可能性较大。另外,可以预见接下来建筑企业与建造师之间的挂靠纠纷将进入高发阶段。

(二)取消总承包一级、特级企业合同金额门槛限制,取消特级资质企业申请中对于国家级工法、获奖项等指标的要求,对于此类企业是重大利好。正如笔者在上文提到的,合同金额的限制本来就是行政权力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取消后市场将恢复本来面目。

(三)取消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中对于既有人员和资产的生产和以及5个类别的上限限制,实际上是鼓励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也是对企业的减负。

建筑行业发生巨变,已经取消或拟取消的资质有哪些

1、园林绿化资质(已取消)

2017年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

2014年11月6日起,各省级及以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2014年12月6日起,停止受理上述资质申请。

企业已持有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待新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再分别按照新标准要求重新核发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工程咨询资质(即将取消)

发改委前段时间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拟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资质认定后期会调整为社会组织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

4、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2017年7月,根据招标投标协会的座谈会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等会议内容进行研究座谈,在国务院“放管服”的背景下,招标代理资质或将被取消。

5、劳务资质取消实行试点(时间未定)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2017年工作要点,将积极推进建筑用工制度改革。研究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力扶持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发展。浙江、安徽、陕西3省取消劳务资质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参考资料: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后加强

参考资料: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参考资料:松江政务网-松江区招标办持续推进大调研工作

建筑资质有哪些种类

建筑资质有五个分类,分别是施工资质、设计资质、监理资质、勘察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其中,施工资质是建筑行业中最常见,也是办理最多的一项资质证书,那么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施工资质。

施工资质有三个类别的划分,分别是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如下:

1、施工总承包资质

这个类别的资质一共有十二项,除了通信工程和机电工程没有特级资质,只有三个等级以外,剩下的十个类别都有四个等级的划分,分别是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包括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

专业承包资质在2017年进行改革之后,有36个类别,其中,有的专业承包资质有三个等级的划分,有的被划分为两个等级,还有的没有等级的划分。

3、施工劳务分包资质

施工劳务分包资质没有等级和类别的划分,这是在2017年资质改革之后的新标准,只有一个类别。企业只有只要申报办理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就可以承担各种劳务作业:

结构施工阶段包括:(土方开挖和回填一般单独发包,若结构队含土方工程就需要bai土方机械和人工)、钢筋工(后台加工、前台安装)、模板工(后台拼模和前台安装)、混凝土工(一般使用商品混凝土,若是现场搅拌还需要搅拌和运输工)、架子工(负责满堂架搭设,外架一般另行发包,若含在结构队里就需要增加有上岗证的架子工)、防水工(一般另行发包,若含在结构队就需要有上岗证的防水工)。二次结构施工时需要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和模板工。还有归总包管理的水电维保工和安全文明施工人员若干。

装饰装修阶段:抹灰工、板块(地板砖、墙砖或者石材)铺粘工、木地板或者防静电地板安装工、油工(墙面、顶棚涂料)、木工、吊顶安装工、门窗加工和安装工(一般购买成品门窗,就只需要安装工,个别异型门窗还需要现场加工,门窗玻璃一般现场安装)、漆工(现场加工门窗和家具涂刷油漆)、防水工(厕浴开水等有水房间内防水、消防水池内防水)、外墙保温工及外墙涂料涂刷工、幕墙施工人员(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安装)、屋面施工人员(防水工、保温工、水电安装配合工及大量泥工,若有板块铺贴还需要铺贴工)。

代办建筑资质:

2017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有哪些变化

(一)企业资信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93136方面,对注册资金、结算收入不再要求,对净资产的要求全面提高。

工商注册改革也在如火如荼,注册资金取消、注册制改认缴制是大趋势,新资质标准与时俱进,不再提出注册资金要求;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了“注册资金”的评价维度,估计新版会修改。

(二)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1、建造师是亮点

建造师资质接棒项目经理资质,数量上,一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对应原项目经理),个别有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对于此前取消建造师的传言不攻自破。

2、对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取消非专业方向要求

⑴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⑵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⑶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五大员等)的要求。

(三)企业工程业绩

1、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但明确规定了“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取消对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工程业绩的要求。

(四)技术装备

大部分类别取消了对技术装备的要求,同时明确了部分装备的具体内容,不再以“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的字样出现。对办理建筑这类的不太懂的,可以问一下那个九天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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