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资质等级

tengmeitengmei 施工资质 2024-04-28 32 0

地勘资质取消的文件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地质勘查资质审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从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地质勘查资质新设、延续、变更、补证等申请和开展审批工作,也不得以转交下属事业单位、协会继续审批等方式搞变相审批。为做好取消审批后的地勘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地质勘查工作有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措施公告如下。

一、实行地质勘查信息公示公开

国土资源部建设全国地质勘查信息公示平台,由地质勘查单位自主填报、定期更新其业绩及勘查活动等情况,向社会公示,为投资人选择地质勘查单位提供服务,同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国土资源部统筹指导全国地质勘查单位勘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要求,对地质勘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地质勘查单位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通过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将查实填报虚假信息的地质勘查单位纳入异常名录,将查实违法违规的地质勘查单位纳入黑名单。对纳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的地质勘查单位在承揽财政资金项目、申请矿业权等事项,依法予以限制。

四、推进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地质勘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支持行业学会、协会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建设等工作,完善行业信用体系。

五、制定标准规范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制定、修订并发布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引导地质勘查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承包范围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承包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勘察测量等,是独立承包工程勘察业务和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参与勘察设计的资质等级。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是国务院认定的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资质等级依次为甲级、乙级、丙级。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承包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勘察测量等,可独立承包工程勘察业务和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参与勘察设计。具体来说,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承包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地质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地质勘察、隧道地质勘察、煤炭地质勘察等;2.水文地质勘察:包括水文地质调查、水工建筑物地质勘察等;3.地球物理勘探:包括地球物理调查、测井解释等;4.工程勘察测量:包括工程测量、地形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作为承包工程勘察业务的重要凭证之一,对于企业在工程勘察领域的业务能力和信誉度有着较高的要求。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持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企业也可以参与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工程勘察乙级资质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应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2.企业应拥有专业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应不少于(含)5人,中级职称人员应不少于(含)15人;3.企业应拥有相关的设备和仪器,以满足工程勘察业务的需要;4.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工程勘察业绩和信誉度较高。

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是工程勘察企业在承包勘察业务时所必须具备的凭证之一,其承包范围涵盖了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勘察测量等多个方面。企业在申请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并经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方可获得该资质。

【法律依据】:

《工程勘察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下达、管理和监督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按照工程勘察企业在勘察业务中的实际能力和条件,确定勘察企业的等级和范围,并公示。

地勘资质取消后怎么地质勘查招投标资质

在地质勘查资质取消后,地质勘查招投标的资质要求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现在,地质勘查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自行组织完成的地质勘查项目,达到规定的投资额以上的,可以作为地质勘查能力的一种体现。

2.通过国土资源部组织的专家评审,提交规范的地质勘查报告,并可以提供有关审查认定文件。

以上仅是一般性的指导,具体到每个特定的地质勘查招投标项目,会有具体的资质要求,建议参与招投标的单位仔细阅读相关的招投标文件,以确定是否满足特定项目的资质要求。

地勘资质业务范围

法律主观:

①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②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③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勘察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④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⑤劳务类工程勘察单位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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