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tengmeitengmei 资质资讯 2024-06-15 55 0

建筑劳务分包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建筑劳务分包公司需要以下资质: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4.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

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8.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1.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2.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是从事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所需的资质许可,一般需要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条件。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是指承接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时需要具备的资质许可。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条例》规定,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应当符合甲级资质的条件,其中包括具有相应的注册资金和净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公司也需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劳动力资源。另外,工程劳务分包企业还需要具有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在申请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区有关规定执行,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材料和证明。办理流程一般包括现场审查、申报、初审、复查、公示、发证等环节。取得工程劳务分包资质许可之后,企业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程劳务分包业务。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有效期是多久?如何进行延续?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条例》规定,工程劳务分包资质的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届满前,企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原颁证机关申请办理延续审查。延续申请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至少提出60天,并提交完整、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文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可以予以延长资质等级有效期三年。若未能在有效期届满前申请延续或者不能通过延续审查的,工程劳务分包资质将自动失效。

工程劳务分包资质是从事工程劳务分包业务所必须具备的资质许可,需要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的条件。取得资质许可后,企业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业务;资质有效期届满之前应当及时进行延续审查,确保资质的持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要求

《旧标准》对劳务分包资质共划分了13个类别,分别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且部分类别还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

考虑到劳务分包资质划分及劳务分包市场所存在的问题,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取消了施工劳务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限制,与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相对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劳务资质承包业务范围的限制。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要求: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取消了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以及承包业务范围限制的同时,为了增强施工劳务企业的履约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适当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具体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确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既是为了规范和减少目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空壳”劳务企业,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劳务作业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

三、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与《旧标准》中“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要求相比明显提高。

四、提高了对持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五、取消了对“工程业绩”、“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建筑劳务分包需要资质

法律分析:建筑劳务分包公司需要以下资质: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4.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 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8.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1.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12.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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