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质审核

tengmeitengmei 施工资质 2024-04-28 64 0

资质包括哪些资料

问题一:建筑资质审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施工单位报审资料要求

一、施工单位资质报验A4表

①提交内容:

1、报验资质清单;2、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3、营业证书(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8、近三年业建设业绩(分包单位);

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资质;2、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3、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4、主体不能分包;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验A2表

①提交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②审查要求:

1、方案编制时间应在相应专业开工前;2、审查编制依据是否齐全,是否有过期标准、规范。(对图纸、标准、规范,对监理规划、细则)引用规范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3、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全面,是否和业主要求一致,并不得和监理部的质量控制点冲突。审查质量控制点是否有可操作性、合理。(和业主、施工单位协商);4、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5、审查施工方法、措施是否全面,是否将图纸内容全部包括;6、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完善的HSE管理内容;7、审查方案中各管理人员是否齐全,“五大员”、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要与报验相符,要和工序资料中签字的人对应;8、HSE方案内容要着重审查危险源分析和采取的措施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情况;9、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人为该公司的技术总工,施工方案的审批人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项目管理人员资质A4表

①提交内容:

1、SH/T 3543-G106质量体系人员登记表;2、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3、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合同一致,要有任命书)、施工\技术负责人;HSE

2

经理、质检员、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测量员等。

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资质;2、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3、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4、所报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中人员对应。5、登记表内容与复印件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四、特种人员资质报验A4表

①提交内容:

1、SH/T3543-G10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表、SH/T 3543-G10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登记表;2、特种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区分以SH/T3543-2007条文解释为准。

②审查要求:

1、所有资质复印件必须清晰,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2、所有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到年审期的要有年审记录;3、从事特种设备、工艺管线等焊接作业的焊工需要审查资质原件,并进行入场考试;4、特种人员一般由HSE工程师审查,涉及到需进行入场考试的特种人员由对应的专业工程师审查。5、登记表内容与复印件一致,符合逻辑关系。

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A9

①提交内容:

1、数量清单;2、SH/T 3543-G114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一览表;3、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复检报告(有必要时),原件1份和复印件3份;4、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自检记录;5、设备开箱记录(设备进场);

②审查要求:

1、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间与报审时间相匹配;2、质量证明文件与报验实物要对应;3、质量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且清晰,复印件盖有项目章,写明原件存放处;4、涉及到数量的质量证明文件能覆盖......>>

问题二:什么是企业资质审核 5分企业资质其实就是指企业在某个领域从事(或进行)某类(或项)商业活动所具备的经营资格,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资格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拟经营类别、经营规模、涉外与否以及权益结构等,均需通过相应的审查、审核、审批等行饥管理部门逐一确认核准。一般而言,工商、税务、环保、消防等国家管理机构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通过的审查部门,涉及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专管部门进行审查,比如建筑、餐饮、娱乐、制造、教育、咨询等不同的大分类下,还有更为细致地分类管理。只有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审核后,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经营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生产资格证,以及相应的配套资格证,如消防、环保等证,方可正式营业。此外,各种证书均有不同的复查周期,必须按相关要求提前申请复核,确保各种生产含配套资格证始终处于有效期之内,否则相关部门有权按相关法规下达暂停营业的通知,包括审核不合格顶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情况,同时也会有相应的经济处罚。问题太大,只能笼统地概述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三:施工单位资质包括哪些内容?(合肥明静致远)提醒施工资质代办需要入如下: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

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条件如下: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问题四:资格审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关于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招标中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的性质和类别不同,会有不同的要求,一般资质要求的内容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有年检的)和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注册资金(按照招标项目提出要求)

3、如果是货物招标:要求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等;

如果是工程施工招标:则要求企业有相关的施工承包资质(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承包等,专业承包资质按照行业还有不同的类别和等级)。

4、财务状况;

5、类似项目业绩(成功案例);

6、企业信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如果是工程招标,还要求有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以及可以投入的设备能力

8、其他要求(如联合体)

资格审查主要步骤:

1、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制定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

3、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4、得出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

资格审查一般程序: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的因素主要有: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签字盖章、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申请人等内容。

3、详细审查:

以下内容,按照招标类别和要求分别选择: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

3)企业生产许可(货物)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货物);

4)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非强制);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非强制);

6)财务状况;财务指标和资信

7)类似项目业绩经验;

8)信誉;履约信誉记录

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工程施工);

10)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和协议(可能);

11)其他。

4、澄清

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澄清采用书面形式,范围仅限于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限于细节和完整性,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标准文件》,要求澄清可以多个轮次。

5、评审

1)合格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评审。

2)有限数量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方法和数量评审和排序。

6、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评审报告。

7、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招标人审查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问题五:施工资质审查哪些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查的基本程序 1.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

问题六:建筑施工图审查资质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

@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

(五)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中型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者乙级以上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

(五)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问题七:请问施工图审查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1、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规划总评;主要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编制依据);地质勘察报告(详勘)4套;结构专业计算书及其它必要的计算书;完整施工图4套,(主要图纸均须盖有施工图出图章、负责人章、建筑、结构主要图纸盖有相应资质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章);规划红线图、用地范围图;初步设计(扩初)审批意见书;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初步设计批文,包括规划、消防、卫生、交通、环保、绿化、人防、环卫、抗震等;建筑工程方案或扩初阶段消防审核批复文件。

问题八:办资质需要做哪些材料办理资质所需材料?

(以北京市为例,全国其他地区基本相同,可以参照)

企业申请办理资质时,往往面对诸多的准备材料深感复杂,摸不着头绪,办理资质所需材料到底有哪些呢?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办理资质所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

登录北京市建委网站(bjjs.gov)―办事大厅―填写上报数据,然后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住建部审批的资质:登录住建部网站(mohurd.gov)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

备注:资质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所提交的附件材料中体现的相关内容一致,受理通知书及流程单签字、印章齐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备注:申报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住建部审批的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需要核对原件);备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企业营业执照在有限期内。

4.企业章程复印件;国家(北京市)工商局,并加盖档案查询专用章;备注: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齐全。

5.办公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备注: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60.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的出票日期、设备内容、出售单位、发票专用章等内容应清晰可见;相同设备出售单位开具的发票中,出票日期与发票编码号应与实际情况相符;租赁设备不予认可;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可不提供发票。

7.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备注:首次申请资质企业需经注册地区县住建委提交二级建造师初始(变更)注册相关资料;非首次申请资质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与申报企业单位名称一致。

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备注: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填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应符合标准的要求,标准中有明确专业要求的人员,其岗位证书,考核其数量和专业应符合要求;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时间节点以受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备注: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填的现场管理人员数量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建筑资质新标准中有明确专业要求的人员,其岗位证书,考核其数量和专业应符合要求;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时间节点以受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复印件;备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养老保险、有要求的注册执业证书等应齐全有效;其相关经历、职称应符合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专业要求的,专业按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进行考核。

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备注:如有工种要求的人员,其相应工种证书的数量和专业应符合要求;企业技术工人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时间节点以受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由住房......>>

问题九:施工单位资质报审有哪些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

3、资质证书

问题十:资质审查方是谁?内容都有哪些?由您所属的协会或独立第三方负责资质审查。这些审查方被称作验证方(参见上文第12个问题)。鉴于您所提交的数据属于私密性,.travel会使用一台安全的服务器接收这些数据。验证方通过审查的资质信息,来确定这些信息是否与其掌握的注册会员信息一致。此外,如果您输入了除法定名称之外的其它名称,则您需向验证方提交证明文件。审查人员将依据这些文件检查您在鉴定表中填写的名称是否与其保持一致。

独立第三方验证方负责对所有非旅游协会会员或不希望由其所属协会审查的注册方进行审查。

北京购房得先过资质审核

限购令下购房受限,为防止购房人买房劳而无获,购房资格审查就成了每名购房者必须经历的程序。但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对购房资格核验查询还存在着疑惑。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北京购房资质审核的相关知识。

北京购房资格审核相关概念:

1、审核购房资格时,什么叫做以家庭为单位?

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成年子女不算在内;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何一名成员名下(如妻子是外地户口,而丈夫是京籍,名下均没有房屋,符合购房标准,产权可以落在妻子名下)。

2.怎样认定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外地有房,是否会认定为有房?

房屋状态分为三种:网签、登记和注销,网签在其名下和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均算作其名下的房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产套数,限购政策限制的仅是住宅类房产(70年产权),非住宅类的,不在限购范围内(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房,通过司法裁定获取的房屋,继承所得房屋不受限购政策限制,但计入拥有住房套数考量)。客户在外地名下有住宅暂不影响其在北京购房资格。

3.客户购房时是男女朋友关系,算几个家庭?

两个家庭。

4.审核资格时时已婚,通过后,过户前如果出现离婚情况,要注意什么?

需要重新审核购房资格,并同时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对未成年子女归属的约定,如果未成年子女归购房人家庭,那么资格审核时需要将未成年子女放到购房家庭当中进行审核。

5.如果申请人在孕期,且预产期在过户前的,要注意什么?如果是过户前出生,最好等产权转移登记完毕后,再为刚出生的孩子上户口;如果过户后出生则无任何影响。(如果过户前给孩子上户口,需要重新审核资格,耽误时间,有可能造成违约)

6.购房资质审核多长时间出结果?有效期?

审核资质,10个工作日出结果;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

另外,购房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5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北京市具有鉴定房屋安全资质的单位有哪些

北京房屋鉴定公司

十八个区、县房地局、三个直属管房公司、科研所、清华大学房屋安全鉴定站(室):

现将《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

特此通知

1993年3月23日

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鉴定工作水平,保证房屋住用安全,根据《北京市实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若干规定》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设置管理规定》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2.本市各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

3.房屋安全鉴定业务范围:

(1)由于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破损而需进行鉴定的;

(2)申请危险房屋翻建或成片危改项目的房屋需进行鉴定的;

(3)因改变房屋用途需进行鉴定的;

(4)因买卖房屋需进行鉴定的(不包括新建成的房屋);

(5)工商开业或营业性用房需进行鉴定的;

(6)由于房屋安全引起的法律纠纷而需进行鉴定的;

(7)由于涉及房屋结构安全而需进行鉴定的;

(8)其他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4.房屋安全鉴定必须依据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范》以及现行的有关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执行。

5.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使用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认真填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严格遵守工作守则(见附件一)。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应享受一定的劳务补贴,并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奖励。

7.各房屋安全鉴定站(室)执行统一的取费标准。各鉴定站(室)的收入,原则上应用于鉴定站(室)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培训)。

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

1.市房地局组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审查委员会负责本市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查,其办事机构设在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并负责对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室)的日常行政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人员的业务培训。

2.房屋安全鉴定站(室)严格按照批准的资质等级,在本辖区内承担相应的鉴定业务,区、县或单位的鉴定机构对超过其资质等级的鉴定业务,应移交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进行鉴定。

3.房屋安全鉴定站(室)均须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台帐。按期向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报送《房屋安全鉴定季报表》。

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的;

(2)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的;

(3)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的。

5.市房地局负责组织对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每三年一次资质复审的依据。

6.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批准之日起满三年者,须提前一个月向市房地局申请复审,经复审合格者,重新核发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三年。逾期三个月不申请复审的,由市房地局吊销其机构等级证书。

7.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人员变动,按规定须报市房地局备案或审核、批准,重新核发有关证件,原房屋安全鉴定人员,不再担任鉴定工作时,由各站(室)负责收回其资格证书,并送交市房地局房屋修缮管理处。

8.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必须参加规定的培训并接受审查。

9.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收入应单独记帐并可按以下原则分配:10-30%用于鉴定人员的劳务补贴和奖励;40%用于站(室)的建设;25-45%上缴各自的行政领导机关;5%、最少500元作为行业管理经费,于每年12月5日前上缴市房地局。

三、房屋安全鉴定的管理

1.要求房屋安全鉴定,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可以接受有关部门的直接委托进行鉴定。

2.申请人须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有关资料。

(1)房屋所有权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房屋的原始技术、档案资料。

(2)房屋使用人须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准住证或其他使用权证。

(3)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

3.申请人填写《安全鉴定申请书》。需进行抗震鉴定的房屋应在申请书上注明。

4.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于受理房屋安全鉴定之日起十二日内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自鉴定之日起十二日内提出鉴定报告。因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的应向申请者说明原因。

5.鉴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掌握有关鉴定标准,熟悉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至少有两名鉴定人员参加,并须确定鉴定负责人。

6.属于一、二类工程的房屋安全鉴定,应由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内的高级工程师担任鉴定负责人;属于三类工程的房屋安全鉴定,可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内的工程师担任鉴定负责人(工程类别详见附件二房屋鉴定分类表)。

7.鉴定人员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按国家计量法规定的检定程序执行。

8.《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

(1)房屋概况(设计、施工变更、使用及修缮等情况)

(2)现场检测记录

本文来源于百分网(),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谢谢!

(3)工程检测结果

(4)复核计算结果

(5)房屋损坏原因分析

(6)鉴定结论

(7)处理意见

9.鉴定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审核。

10.《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对外文件须由站长(室主任)核准签发。

1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在收到鉴定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市房地局申请复议,市房地局修缮处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移交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总站予以复核,如对总站鉴定结论有异议,则报请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资质审查委员会复核,复核后出裁决书。

裁决原鉴定结论有误的,其复核鉴定费用由原鉴定单位支付,裁决维持原鉴定结论的,其复核鉴定费用由申请复核鉴定者负担。

12.鉴定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相应的标准、规程规定的准确度相适应,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3.鉴定项目(复核鉴定)的原始记录资料、文件等应立卷整理,一并存入该项目的技术资料档案。

1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地局负责解释。

1993年3月18日

附件一:

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工作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房屋安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有关鉴定技术规定,全心全意为首都城市房屋管理服务。

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请、受贿。

四、努力学习鉴定技术,接受社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鉴定业务水平。

五、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未正式发送之前,有关鉴定、评定结果、不得向外传播扩散。

六、在行政管理和司法机关裁定和判决之前,对鉴定、评定内容情况,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评论。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喜欢0评论已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