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会议资质

tengmeitengmei 施工资质 2024-04-28 27 0

广州有哪些公司可以办理资质

如何选择一家靠谱的资质代办公司

一、诚信为本

无论是个人还是说企业,诚信永远是最根本的。看一个资质代办机构的诚信主要从它受理过的代办资质的业务结果和数量入手,过往的代办业务办理的不错又或者是接手过很多资质代办的业务,这些都可以作为该公司的诚信参考数据。诚信也可以跟一个公司的口碑挂钩,当你在打听该企业的名声的时候,如果评价还不错,那它的诚信也不会差在哪里的。除了上面所说,还要看企业的成立时间,一个在行业中能成立超过五年的时间,那它的诚信相对也是能够信赖的。

二、公司的专业性

专业性是能反映出公司的能力的,在这里所说的专业性是指对所办理的业务各方面都很熟知,无论是办理流程、提交材料明细,还是相关优惠政策等,都能信手拈来,除此之外,还有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就是在办理过程中如果遇到麻烦,有能力去解决这个问题,在这方面,就要求员工的态度要好。

三、资源丰富且强大

一个敢于接受很大的代办资质业务的代办机构,只能够说明它的能力是很强的,在哪方面的能力呢?就是说该机构有很多的人脉,有很多的渠道,资源丰富,这叫公关能力,一个成熟的资质代办机构是有很强的公关能力的,这就叫做能力到位,无不成业,你能找到这样的机构肯定错不了。

四、代办费用是否合理

说到代办费用人们往往很关心。在代办资质行业中,办理资质的费用都是有一定的定位的,就好比是我们买衣服,同一品牌的同一款衣服,不管你是在哪买,价格上都不会差距很大,那同样的,一样的资质办理费用也差不多。

广州幕墙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6项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等专业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广州市户外招牌设置备案是什么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构)筑物上需要设置有构筑物的非张贴形式户外广告的,其构筑物应当与建(构)筑物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既有建(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涉及改变建(构)筑物外立面、建筑结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一条利用公共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或者利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所有的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受让方。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鼓励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场地所有权人或者用益物权人,将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委托统一公开出让。

利用市政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收入按照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和实施方案。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封闭式城市快速路及其附属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广东省公路条例》《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施许可。

除前款规定以外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设置人应当向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一)在公共汽车电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设置的;

(二)在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的;

(三)跨区设置的;

(四)其他应当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形。

利用工地围墙设置公益广告免予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由该建设工程管理单位按照设置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

第十三条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设置户外广告的建(构)筑物、场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相关资料;

(三)户外广告全景设计效果图、设置地点实景图;

(四)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结构设计图及设计使用年限说明;

(五)大型户外广告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六)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提交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合同履行情况。

利用在建工地楼体张贴、悬挂户外广告的,只需要提交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材料。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设置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设置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同撤回申请;仍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予以公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设置在工地围墙和在建工地楼体的户外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所在工地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载明的竣工日期。

户外广告设置期限届满需继续设置的,设置人应当在设置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设置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六条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公益、节日庆典、促销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要临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悬挂、张贴宣传品的,设置人一般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但跨区设置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形式、范围和期限的书面说明。

属于市政府组织的大型会议活动的,还应当提供具体工作方案等文件。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对临时户外广告设置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设置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设置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同撤回申请;仍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予以公示;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临时户外广告设置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但经市政府批准的全市性重大活动除外。

第十八条《户外广告设置证》和《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应当载明户外广告附着建(构)筑物所有权人、户外广告设置人,设置的位置、形式、规格、期限等事项。

户外广告附着建(构)筑物所有权人、设置人名称变更的,设置人应当自名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变更手续。

设置人应当在户外广告右下方标明《户外广告设置证》和《户外广告设置证(临时)》编号。

第十九条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批准的地点、具体位置、形式、规格、数量、制作材质、灯饰配置、结构图、全景电脑设计图等要求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设置变更手续。

在建工地楼体广告应当设置在外墙安全防护网上,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内容限于建设项目名称和联系电话。

以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在朝向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不得在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

以投影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应当严格控制投射角度和音量,对投影器材做隐藏处理;大小、亮度和色彩应当与投影载体的整体造型及照明效果有机结合;不得投影到机动车道的路面上,影响交通安全。

第二十条户外广告设施空置期间,设置人应当组织发布公益广告。公益广告的内容应当由市宣传部门审核或者提供。

户外广告招商内容可以与公益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但应当位于公益广告下方,所占面积不得超过该户外广告面积的1/5。

在举办重大庆典活动期间,设置人应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发布公益广告。

第二十一条设置招牌应当符合设置规范的要求。

禁止利用招牌发布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第二十二条招牌设置人应当在招牌设置后7个工作日内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招牌备案信息表;

(二)招牌的设置位置、形式、材料、尺寸和结构设计图等说明文件;

(三)招牌设置和维护安全告知承诺书。

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构)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招牌应当由该场所或者建(构)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整体统筹设计和制作并进行备案。

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备案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喜欢0评论已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