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资质分几级
法律分析: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也不分类别。申请条件也比较简单。这个是考核标准:一、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劳务公司的资质: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并出具验资报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有一定的承担能力。2、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对应的线下公司地址,不存在虚拟经营场所。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是什么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是指只要是资质证书上的专业符合,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不管多大的工程,只要不超过注册资本的5倍都可以承包。以前总包单位不能办理劳务资质,现在已经可以同时具备,劳务单位也可以办理总包资质,打破了以前严格的限制,没有取消,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资质对应的等级范围,具有明确的规定;只有具备相应的资质,才能做相应的事情,因此,劳务资质承包范围还没有渗透到其他资质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资质是如何分等级的
你好劳务资质是不分等级的!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劳务公司分资质等级吗
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也不分类别。申请条件也比较简单。这个是考核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申请劳务分包企业资质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
一、申报材料
1、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3、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4、企业章程;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职称证件或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6、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7、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8、机械设备清单;需要出具的机械设备发票资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9、生产经营用房屋产权证明;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10、企业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证书、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11、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劳务分包业绩情况,提供劳务分包合同,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查看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企业申请劳务分包资质升级,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其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xx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xx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最新留言
刚看见一个妹子,很漂亮!http://r7h.qijianmin.com/
顶一下,收藏了!http://3bi.net/post/2947.html/
经典!http://3bi.net/post/2947.html/
刚分手,心情不好!http://3bi.net/post/2947.html/
我就搞不明白了,看帖回帖能死人么,居然只有我这么认真的在回帖!http://3bi.net/post/2947.html/
楼主主机很热情啊!http://7i6o.gzgxpack.cn/
今天上网不回帖,回帖就回精华帖!http://tyk.enyasy.com/
看帖不回帖都是耍流氓!http://3bi.net/post/2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