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别人资质

tengmeitengmei 施工资质 2024-04-29 87 0

借用别人公司资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借用别人公司资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借用协议:双方签署的明确借用资质的协议,包括协议期限、借用方式、使用范围等内容。

2、公司营业执照:借用方需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以证明自己的企业实力和资质要求。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在协议签署过程中,需要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证明其可以代表公司进行协议签署。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把资质借给别人构成违法

法律主观:

违法,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法律客观: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借用别人的资质,具有资质的单位要负法律责任吗

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责令改正。这里讲的“责令改正”,是指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建筑施工企业收回其转让、出借的资质证书;对使用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工程施工,已签订的工程建筑合同应属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没收违法所得。这里讲的“违法所得”,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3)并处罚款。行政执法机关在对建筑施工企业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还要对其处以罚款。

(4)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可以给予建筑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

(5)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6)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即两者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均须全面承担清偿的责任,损失方得部分或者全部地向任一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任一债务人在债务未清偿之前均负有全部清偿责任。

借用资质有什么法律后果

所谓借用资质,就是投标人自己不具备或没有投标资质。投标人为了能够投标,借用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领取法人代表授权书,借用公章,从而以正规合格身份参与投标的行为。

借用他人资质属于法律禁止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将造成投标、中标无效、罚款、取消其一定年限参加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构成犯罪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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